第一章 总则
核心:
为保障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秩序,规范教学管理,严明教学纪律,提升服务意识与校风教风,公正合理处理教学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教学事故认定及事故级别分类
一、一般教学事故(教学事故Ⅲ级)
教学运行:
- 教学计划重复开课导致混乱(每学期3-5门课)。
- 上课迟到/提前下课(10-30分钟)。
- 擅自调整上课时间/地点。
- 调停课通知不及时(每学期3-5个班次)。
- 课室安排冲突(每学期3-5人次)。
- 增减课时未达5%。
- 上课中途接打手机。
考试管理:
- 监考迟到影响考试。
- 监考不当造成后果。
- 试卷命题错误。
成绩管理:
- 迟交试卷档案材料。
- 成绩填报延误。
毕业论文(设计):
- 指导教师责任导致进度延误。
学籍管理:
- 成绩录入差错。
- 学籍异动处理失误。
- 证书信息打印错误(每学年3-5人次)。
- 其他违反规定造成后果。
教学保障:
- 延误开门影响教学。
- 教学用品供应不及时。
- 教学场所卫生差。
- 教学环境干扰。
- 铃声管理不善。
二、严重教学事故(教学事故Ⅱ级)
教学运行:
- 教学计划重复开课严重(每学期5门以上)。
- 上课/监考迟到/提前下课30分钟以上。
- 教师擅离岗位。
- 擅自缺课/停课/换教师。
- 增减课时超5%。
- 不按大纲授课/实验实习教学失误。
- 实践教学事故。
- 课室安排冲突严重(每学期5班次以上)。
- 调课通知失误导致混乱(每学期5班次以上)。
考试管理:
- 试卷泄密。
- 遗失或未保存试卷档案。
成绩管理:
- 成绩更改频繁(5人次以上)。
- 阅卷不公。
毕业论文(设计):
- 论文抄袭未制止。
- 擅自答辩不按程序。
教学、学籍管理
- 教学管理人员行为:
- 私自修改学生成绩。
- 排课、安排考场不当影响教学秩序且未妥善解决。
- 延误教学材料下达或上报,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 教材预订数据反馈不及时,延误教材订购。
- 毕业生信息上报错误,影响证书打印。
- 其他违反教学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
- 学籍管理: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失误,导致延迟发放或无法办理。
教学保障
- 教学场所与设备:
- 擅自占用或封闭教学场所,挪用教学设备。
- 设施损坏未及时报修或维修不及时,影响教学。
- 非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停电停水,影响教学。
- 班车晚发或取消,影响教师上课。
重大教学事故(Ⅰ级)
- 教学运行:
- 教学内容违背政治原则或散布反动、淫秽言论。
-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教学任务或私自委托他人完成。
- 辱骂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
- 考试管理:
- 故意或工作失误导致考试泄密。
- 监考失职,出现大面积作弊。
- 学籍管理: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严重失误。
- 教学保障:
- 学生突发疾病或受伤,学校医务室未能及时救治,造成严重后果。
三、事故认定程序与处理办法
- 举报与查证:
- 设立举报箱和邮箱,接受全校师生举报。
- 通过督导组、学生反馈及日常检查认定事故。
- 处理机构:
- 教师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最终认定和处理。
- 毕业论文抄袭由学术委员会鉴定。
- 处理措施:
- 一般及严重教学事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 重大教学事故报主管校长签发,全校通报批评。
- 事故责任人可提出书面申诉。
- 单位领导需对责任人进行批评,严重事故需写出书面检查,并可能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 事故影响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
- 造成经济损失者需赔偿。
- 未列出事故由相关部门研究处理,触犯其他校规者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 不上报事故者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 主动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者可从轻处理,干扰调查者从重处理。
- 事故处理原则:
- 最小化不良影响,责任人需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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