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研考作弊案:团伙作案,法网难逃

(一)案件概述

宋某文,作为重庆某教育信息咨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长期涉足成人学历提升教育领域。2022年8月,他与赖某林、魏某等人策划在2023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活动,并商定每名考生需支付数万元的作弊费用。赖某林、魏某负责招募作弊考生,而王某甲则专注于设计作弊后台软件及改进相关设备。王某乙则负责考生的资料接收,并为非重庆籍考生提供在重庆的报名服务。在考试前夕,宋某文等人向考生提供作弊设备,并教授使用方法。考试当天,徐某洋在考场内拍摄试题并发送至宋某文,再由“枪手”在其他地方答题后,通过宋某文等人发送答案给作弊考生。整个团伙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作弊费用达97万余元。案发时,公安机关查获大量作弊工具和24名作弊考生。

(二)案件判决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定宋某文等11人犯组织考试作弊罪。鉴于他们利用多套作弊器材组织跨省作弊,非法获利巨大,情节严重,法院对宋某文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对赖某林等其余10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并对部分被告人宣告缓刑。一审宣判后,徐某洋、王某甲提起上诉,但被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三)案件启示

随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数的增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急于成功的心理,打着培训机构的幌子,提供所谓的“助考”服务。宋某文案中的犯罪团伙通过精心策划和明确分工,在全国范围内招揽考生,利用无线电设备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严重破坏了考试的公平性和高等学历教育的公信力。此案的判决不仅是对这些不法分子的严厉打击,更是对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成功的考生的一种警示。人民法院通过此类案件的审理,坚决维护国家考试制度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为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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