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高等教育是建设教育强国的龙头,而研究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顶端,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自2020年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步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近期,第九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了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方向,教育部也随之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旨在通过分类培养,为教育、科技、人才强国的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一、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新格局的稳固确立
回溯历史,自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历经四十余年风雨兼程,已构建起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的分类发展格局。特别是自1990年实施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经过三十多年的不断探索与实践,专业学位类别日益丰富,培养规模持续扩大,有效满足了国家和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2022年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更是标志着我国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新高度,通过统筹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实现了两类人才培养的并重发展。专业学位类别的显著增加,不仅丰富了人才培养的层次与类型,也进一步增强了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分类发展:迈向教育强国的必由之路
当前,我国已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但在迈向教育强国的征途中,仍需解决诸多挑战。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的观念尚未完全扭转,两类学位的同质化现象依然存在。因此,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不仅是调整优化教育结构的战略选择,更是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分类发展要求我们在保持研究生教育规模优势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的提升与结构的优化。通过明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各自的培养目标与路径,畅通两类学位的分类发展通道,特别是加强专业学位与行业产业的深度融合,从而培养出更多符合社会需求的高层次人才。
三、分类发展政策举措概览
本次发布的《意见》作为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基于广泛调研与国际比较,明确了分类发展的五大核心举措:
明确整体定位:确立“分类发展”为核心,旨在2027年前实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显著分化和治理体系优化。
深化认识:重申两类学位同等重要,均注重创新能力培养,但各有侧重,学术学位重前沿理论与学术素养,专业学位强调职业实践与行业融合。
优化规划布局:根据需求导向,优化学位点布局,提升专业学位比例,特别是在硕士层次,至“十四五”末专业学位招生规模将占硕士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
完善培养链条:从招生到评价各环节实施差异化要求,强化专业学位与行业协同,鼓励多元考核方式,提升导师分类评聘与考核的针对性。
重点领域改革:聚焦基础学科与卓越工程师培养,推动高水平大学在基础学科博士生培养上的试点改革,以及工程师培养的联合创新机制建设。
此外,《意见》还强调组织保障,要求培养单位完善政策、质量保障及治理体系,支持专业学位独立设置院系或机构,确保分类管理、指导与保障的有效实施。
面对日益旺盛的人才需求与资源条件的约束,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成为了推动培养单位内部机制改革的有效抓手。通过分类发展的导向作用,引导培养单位根据不同类型人才培养的需求,调整发展理念、优化组织模式、合理配置资源要素,从而激发内部活力,实现提质增效。
展望未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将在分类发展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更加科学严谨的态度、更加务实创新的举措,共同绘制教育强国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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