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华南师范大学创办于 1933 年,师范教育史可溯源至 1921年创建的广州市立师范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及广东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现有“三校区四校园”,包括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大学城校园,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和汕尾校区滨海校园,总占地面积5328亩。学校设4 个学部、42 个学院、14 个研究院(中心 ),1个书院。
学校学科建设成效明显。物理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获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心理学、体育学、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4个学科进入A类学科,其中心理学获评 A+。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社会科学总论、数学、精神病学与心理学、物理学、神经科学与行为科学、临床医学等 11 个学科进入 ESI 世界前 1%,其中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5个学科进入 ESI世界前 5%。
学校师资队伍结构良好。现有教职工5050人,其中专任教师数2584人,正高681 人、副高 666 人,拥有国家级人才 194 人、省级人才 249 人。院士(含双聘和外籍)8人,国家教育部重大人才项目 15 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5 人,“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13 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13 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 10 人,国家四青人才 45 人,国家级教学名师5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30 人,广东省重大人才项目 49人,广东省特支计划入选者 48 人。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2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6人,省级劳动模范9人,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6人。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可追溯于 1955 年学校高等函授教育1981 年成立函授部,1987年在函授部的基础上成立成人教育学院,1999年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为推动学校继续教育统筹规划、综合改革,2022年12月学校撤销原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独立建制,组建新的“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开放学院办学、相沟通办学、自学考试助学、各类非学历培训,经过 68年办学实践,已形成多种办学形式、多种培养层次、多种专业设置、多种培养对象的综合办学体系,与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发展形成相互补充、彼此促进的办学格局。目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设有17个函授本科专业,2个函授专科专业,2个业余本科专业,2个业余专科专业。
热忱欢迎有志学习、提高的在职教师、干部、职工和社会青年报考。
一、招生专业和收费标准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名学历要求 :
报考高中起点专科:考生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班学生不得报考
报考专科起点本科:①考生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2)我省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3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③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
三、报名流程
1.网上预报名时间:9 月初(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考生通过互联网进行预报名,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eea.gd.gov.cn/了解报考须知,自行录入本人基本信息与绑定本人手机号码(含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选考科目、报考志愿等),保存报名资料成功后使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小程序上传电子相片并缴纳报名费。
2.正式报名时间:9 月初(具体操作流程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3.正式报名办法 :
(1)考生报名条件依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政策执行。考生一般应选择户籍或居住证明(广东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社保证明或应届在校就读证明等材料之一)所在地市报名,其中选择居住证明地市报名时应上传居住证明材料。当户籍或居住证明所在地市已报满时,考生方可选择其他地市报考,此时应确认所选地市无本市居住证明要求。
(2)考生报名时应按规定交验高中或专科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以及照顾加分等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照顾加分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报名时,必须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现用姓名和身份证号,考试和录取以此为依据,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报名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3)报考专科升本科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我省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3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可报考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报名时需交验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核准的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各科成绩(每科具体分数)合格的证明。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时须交验省自考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凭成绩证明报考并录取的专升本考生,须在报到入学时,出示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毕业日期必须早于专升本入学日期),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四、考试科目和参考教材
1.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专科各专业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三科。
专科起点本科考试科目:文史(含外语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理工、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教育学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各统一考试科目试题满分均为 150分。
2.参考教材
推荐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有关全国成人高考考试复习教材,可到各教材书店购买。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全国统考时间: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通知时间为准,请考生到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安排、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可通过以下网址查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eea.gd.gov.cn/广州招考网网址:http://www.gzzk.gov.cn/
六、录取和收费
1.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每年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开展,一般在11月底或 12月初进行。凡报考我校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均由我校录取,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审批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领取时间与方式以教学学院通知为准。
2.缴费方式:学生直接通过“华南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交学费,缴费网址:http://hscwxf.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二维码)
七、授课方式及地点
1.授课采取集中面授与线上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寒暑假上课。
2.授课地点:校内班上课地点在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其他班上课地点在招生地域所在地的校外教学点。
八、毕业和学位
1.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专业招生均经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国家承认学历。学生毕业后回任职单位工作,我校概不负责分配工作。
2.国家教育部的最新政策要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起专和专升本专业最高修业年限不超过 5年。
3.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规定,本科各专业毕业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批准,可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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